k8凯发官网南京缴纳失业保险职工在失业后符合条件,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申请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目前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为1673元/月。缴费年限与对应的计算比例具体如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进入南京失业保险金申领入口、发放进度查询,获取最新失业金标准、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金申领流程(手机端+电脑端+线下),查看南京失业险经办中心联系方式等。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可以去现场或者网上申领。南京失业保险金网上申请入口汇总,详见正文。
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
南京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后,待遇于次月15日前发放至申请人失业金领取的金融账户。
无法网办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及相关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除外)内就近至全市任一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线上办理入口及流程见下图。
南京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申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相关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
申请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该加发金额为额外增发,不影响原失业金领取月数。
自2025年3月1日起,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政策实施后生育的方可申请)。
自2025年3月1日起,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可申请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申请流程详见正文。
【导语】:南京缴纳失业保险职工在失业后符合条件,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申请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目前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为1673元/月。缴费年限与对应的计算比例具体如下: